擦身而過。



又一次擦肩而過。

第一次看到櫻花,是一片片過了膠的花瓣,生長在陽明山上。我說不相信台北也有櫻花,他就特地開車上去揀了花過了膠寄來了。小時候,覺得浪漫死了。

後來終於剛好在花開季節到了陽明山,早開的花隔一段路就一處紅。我驚叫,司機說陽明山的還沒開盡,過兩天上北投去,在北投復興四路有一條長長的山路,兩旁都是開盡的櫻花,過兩天也帶母親去賞櫻。我馬上就想像到了那個場景,說好去北投一定去看,後來,擦肩而過。

那天在陽明山,聽說山上下雪了,以為這麼冷的天氣,陽明山公園的花應該沒開好,於是下山了。回家後聽新聞說,今年山上的花,都開了。又錯過了。

上年看到琍琍去了嘉道理農場,說香港也有櫻花,開得很美,說好今年一起去看。我忘了,錯過了最美的時機,再去時,花已經開過了。

怎麼一直在錯過櫻花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原來太久沒拍照,是會想念那聲咔嚓。







熊熊回來了!帶來他的朋友。以另一種姿態。


妳啊,總是如此細心待我。一直讓我看到愛是該如何付出。

如果說那個甚麼所謂的情人節該找個情人渡過的話,那麼和你們約會,是再好不過的事。即使再問我一次那個問題,我也是會毫不猶豫地說選妳,讓那個自大自私的他知道自已連個女生都不如。



PS. 盛開的櫻花有這麼美,當我上去時已經長出新芽了。





If you remember me, then I don't care if everyone else forgets.
--Haruki Murakami